问题 | 装饰装修合同是否具有专属管辖权? |
释义 | 装饰装修合同是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十八条,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因此,装饰装修合同纠纷应按照不动产纠纷确定管辖。而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不属于不动产纠纷的专属管辖范围,应适用原告就被告原则。 法律分析 装饰装修合同是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十八条,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合同纠纷、房屋租赁合同纠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政策性房屋买卖合同纠纷,应按照不动产纠纷确定管辖。如果不动产已登记,则以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所在地为不动产所在地;如果不动产未登记,则以不动产实际所在地为不动产所在地。因此,应根据不动产专属管辖的管辖权来处理这些纠纷。 一、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辖 建设工程都是一些较大的工程建设,都会通过承包方式给他人进行施工建设,就是签订一个建设工程合同。但是建设工程涉及的东西多,很容易发生纠纷,那么建设工程合同纠纷管辖法院是哪个?《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规定: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该规定明确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适用专属管辖,明确以不动产所在地即建设工程所在地法院为管辖法院。《民事诉讼法》解释第二十八条第二款的规定: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合同纠纷、房屋租赁合同纠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政策性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按照不动产纠纷确定管辖。”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按照不动产纠纷确定管辖。综上,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由不动产所在地管辖。 二、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由哪个法院管辖 很多人的概念中,只要是房屋买卖合同纠纷,就应该适用专属管辖,到不动产所在地法院起诉。事实上,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不属于不动产纠纷的专属管辖范围。理由是,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十八条第一款规定: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动产纠纷是指因不动产的权利确认、分割、相邻关系等引起的物权纠纷。也就是说,如果案由是解除合同,退房款,追讨赔偿,还是应该适用原告就被告原则。 结语 根据不动产纠纷确定管辖,对于装饰装修合同纠纷、房屋租赁合同纠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政策性房屋买卖合同纠纷,应按照不动产纠纷确定管辖。而对于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不属于不动产纠纷的专属管辖范围,应适用原告就被告原则,由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因此,在处理这些纠纷时,应根据不动产专属管辖的管辖权来确定管辖法院。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21修正):第一编 总则 第二章 管辖 第二节 地域管辖 第三十五条 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21修正):第一编 总则 第二章 管辖 第二节 地域管辖 第二十七条 因公司设立、确认股东资格、分配利润、解散等纠纷提起的诉讼,由公司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8修正):第二章 管辖 第二十八条 专门人民法院案件的管辖另行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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