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后如何分割由父母购买的房产 |
释义 | 父母出钱买的房子离婚时的分割需根据具体情况判断:1)产权登记在子女名下的房产属婚前个人财产,无需分割;2)产权登记在双方名下的房产应归共同财产;3)产权登记在一方名下的房产也应归共同财产;4)双方父母均出资的房产应按出资比例分割;5)产权登记在一方名下的房产仍视为对各自子女的赠与,按父母出资比例分割。 法律分析 父母出钱买的房子离婚时的分割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进行判断,具体如下: 1、父母资助子女买房,婚前一方父母出资,产权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 (1)若婚前购房时,一方父母全额资助自己的子女买房,且产权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该房产就属于登记方的婚前个人财产,在离婚房产分割时,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已经登记的房产; (2)如果婚前购房时,父母资助子女买房,只出了部分购房款,剩余购房款由婚内夫妻双方共同按揭偿还贷款的,离婚房产分割时,一般会将房子判归登记方所有,对于婚内共同偿还的贷款及房子产生的增值,由得到房子的一方对另一方做出补偿。 2、婚前一方父母出资,产权登记在双方名下的。 婚前一方父母资助子女买房,产权登记在双方名下的,在离婚房产分割时,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共有。 如果双方对房产份额有约定的,按照约定享有房子的产权。 3、父母资助子女买房,婚前一方父母出资,产权登记在另一方名下。 婚前一方父母资助子女买房,即使产权登记在另一方名下,在离婚房产分割时也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父母资助买房的一方有权利按照规定要求分割房屋。 4、父母资助子女买房,婚前双方父母均出资,产权登记在双方子女名下。 婚前父母资助子女买房,双方父母均出资的,应该认定为对各自子女的赠与。 离婚房产分割时,按照出资比例享有房产的份额。 5、父母资助子女买房,婚前双方父母均出资,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 婚前双方父母资助子女买房,即使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离婚时房产也应认定为对各自子女的赠与,而不能认为是对双方的赠与,也不能认为登记在一方名下就是对一方的赠与。因此,离婚房产分割时,按照父母的出资比例享有房产的份额。 结语 根据以上情况,对于父母出钱买的房子在离婚时的分割,需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判断。若房产产权登记在婚前一方子女名下且全额资助,则属婚前个人财产;若产权登记在双方名下且婚前一方父母资助,则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若产权登记在另一方名下但婚前一方父母资助,则仍视为夫妻共同财产;若双方父母均出资且产权登记在双方子女名下,则按出资比例享有房产份额。在离婚房产分割时,应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合理补偿和分配。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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