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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民事判决书生效时间遇到节假日
释义
    民事判决书生效时间遇到节假日时,期间届满日期顺延至节假日后的第一天;判决书公告送达起止生效时间为公告之日起满6个月;判决生效后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执行地点根据法律规定确定。
    法律分析
    一、民事判决书生效时间遇到节假日
    第15天如果是节假日的,以节假日后的第一日为期间届满的日期。
    上诉期限到期日,即第十五天时,如果正好是法定节假日的,那到期日就顺延至节假日后上班的第一天。如果法定节假日包含在15日里面的,那是不扣除的。
    《民事诉讼法》规定,期间包括法定期间和人民法院指定的期间。期间以时、日、月、年计算。期间开始的时和日,不计算?在期间内。期间届满的最后一日是节假日的,以节假日后的第一日为期间届满的日期。期间不包括在途时间,诉讼文书在期满前交邮的,不算过期。
    二、判决书公告送达起止生效时间如何算
    公告送达是涉外民事诉讼中通用的方法。它适用于前述六种送达方式无法或难以送达的情形。实践中,在具体适用时注意掌握下列要点:
    (一)涉外公告送达的具体做法:将送达的诉讼文书的内容刊登在向国外发行的报纸上或者在适当的场所张贴公告。自公告之日起满6个月,即视为送达。
    (二)涉外公告送达需要注意的事项:
    1、只有在确实无法采取上述任何一种方式送达时,才允许公告送达;
    2、应尽可能地采取使受送达人能够了解公告内容的方式公告。
    三、民事判决生效后怎样申请强制执行
    判决书生效之后,如果被告拒不履行判决规定义务,则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如果判决规定了履行期间,则履行期满后,则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四条规定,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中的财产部分,由第一审人民法院或者与第一审人民法院同级的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法律规定由人民法院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六条规定,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上一级人民法院经审查,可以责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执行。
    结语
    民事判决书生效时间遇到节假日时,应以节假日后的第一天为期间届满的日期。判决书公告送达起止生效时间,需将内容刊登在国外发行的报纸上或适当场所张贴公告,满6个月后视为送达。民事判决生效后,如被告拒不履行判决规定义务,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执行程序应遵循《民事诉讼法》规定,由第一审人民法院或被执行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若执行未及时进行,申请执行人可向上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21修正):第二编 审判程序 第十三章 简易程序 第一百六十九条 人民法院在审理过程中,发现案件不宜适用小额诉讼的程序的,应当适用简易程序的其他规定审理或者裁定转为普通程序。
    当事人认为案件适用小额诉讼的程序审理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异议。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异议应当审查,异议成立的,应当适用简易程序的其他规定审理或者裁定转为普通程序;异议不成立的,裁定驳回。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21修正):第二编 审判程序 第十五章 特别程序 第四节 认定公民无民事行为能力、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案件 第一百九十四条 申请认定公民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由利害关系人或者有关组织向该公民住所地基层人民法院提出。
    申请书应当写明该公民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事实和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21修正):第一编 总则 第五章 诉讼参加人 第一节 当事人 第五十九条 对当事人双方的诉讼标的,第三人认为有独立请求权的,有权提起诉讼。
    对当事人双方的诉讼标的,第三人虽然没有独立请求权,但案件处理结果同他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的,可以申请参加诉讼,或者由人民法院通知他参加诉讼。人民法院判决承担民事责任的第三人,有当事人的诉讼权利义务。
    前两款规定的第三人,因不能归责于本人的事由未参加诉讼,但有证据证明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的部分或者全部内容错误,损害其民事权益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民事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六个月内,向作出该判决、裁定、调解书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法院经审理,诉讼请求成立的,应当改变或者撤销原判决、裁定、调解书;诉讼请求不成立的,驳回诉讼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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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4 15:28: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