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协议生效后可以反悔吗 |
释义 | 法律分析:属于下面情形,签订离婚协议书后可以反悔: 1、夫妻两人签了离婚协议,但没有办理离婚登记。在没有登记离婚之前,夫妻任何一方都可以对离婚协议中的内容进行反悔,因为离婚协议书的生效时间是在离婚登记之后,在那之前任何一方都没有履行协议内容的义务。两人可以重新签订一份新的离婚协议书。 2、夫妻两人签了离婚协议,一方提起离婚诉讼。因为并未办理离婚登记,之前的离婚协议并没有生效,可以反悔,法院会根据实际情况依法作出判决。 3、离婚协议书的财产分割部分,在登记离婚后一年内可请求法院变更或撤销。但是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不能变更或撤销原来的离婚协议。办理离婚登记后,对财产分割以外的部分想反悔的,不能直接请求法院变更或撤销。如依原协议履行严重不利于子女的健康成长或抚养费明显偏低,另一方随时有权要求变更抚养权或增加抚养费。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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