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主要求退还租房押金,但押金条已丢失,如何解决? |
释义 | 租房押金条丢失后,房主不退钱的解决方法:1.如租赁合同未明确约定押金条为唯一依据,租房人可通过其他证明要求退还押金;2.写字据向房东说明情况,要求退款;3.如房东拒绝退款,可向房屋租赁管理所投诉。押金合同应包括双方信息、义务、金额、返还方式、违约责任等内容。押金的特点包括要物性和单向性。 法律分析 一、租房押金条丢了房主不退钱怎么解决 租房押金条丢了房主不退钱的解决方法如下: 1.一般来说在租赁合同中有关于押金的约定,如果没有明确约定押金条是唯一退款依据的话,租房人有其他依据证明(付款的流水记录),押金是要退还的。 2.在你交押金时,房东给你开收据是一式两份的,房东本身有留底。所以,你只要写个字据,向房东说明你没有违约情况,丢失了押金条,房东就应该退款给你。你可以写个收条给房东,证明你收到了押金。 3.如果房东不肯退款,你可以向所在街道或者社区的房屋租赁管理所投诉。这是政府下属的一个专门管理房屋租赁业务的单位,而且房东不与你签订租赁合同,属于偷税漏税,租赁所可以处罚房东。 二、押金合同怎么写 押金合同应写明下列事项: 1.双方主体信息; 2.根据主合同双方各自应履行的义务; 3.押金的金额和支付日期; 4.押金的返还或折抵; 5.违约责任; 6.双方签名填写日期。 根据2021年施行的《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 三、押金的特点有哪些 押金的特点有: 1.要物性,即押金合同的生效,除债权人与债务人达成协议外,还依赖于作为押金合同标的的货币的实际交付,否则,押金合同不能生效。 2.单向性,这是一种单向担保。 (1)主体的单方固定性,交付押金的主体只能是债务人或受债务人委托的第三人,而受领押金的主体只能是债权人。 (2)其法律责任的单向性,其后果也是单方面承受的,即债务人不履行其债务时,债权人可从押金中抵扣或优先受偿,而债权人不履行其债务时,却无从在押金上追究其法律责任。 结语 租房押金条丢失后,房主不退还钱的解决方法如下:1.在租赁合同中无明确约定押金条是唯一退款依据时,租房人可提供其他证据(如付款流水记录)证明押金应退还。2.写一份字据向房东说明没有违约情况,押金条丢失,并要求退款。3.若房东拒绝退款,可向所在街道或社区的房屋租赁管理所投诉,违约行为可受到处罚。押金合同应包括双方主体信息、各自义务、金额和支付日期、返还或折抵方式、违约责任等内容,并由双方签名。押金具有要物性和单向性特点,依赖于实际交付货币才能生效,且为单向担保,债权人可从押金中抵扣或优先受偿,债权人不履行责任时无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第二章 电子商务经营者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二十一条 电子商务经营者按照约定向消费者收取押金的,应当明示押金退还的方式、程序,不得对押金退还设置不合理条件。消费者申请退还押金,符合押金退还条件的,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及时退还。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四章 租赁合同 第七百一十九条 承租人拖欠租金的,次承租人可以代承租人支付其欠付的租金和违约金,但是转租合同对出租人不具有法律约束力的除外。 次承租人代为支付的租金和违约金,可以充抵次承租人应当向承租人支付的租金;超出其应付的租金数额的,可以向承租人追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五章 融资租赁合同 第七百四十条 出卖人违反向承租人交付标的物的义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承租人可以拒绝受领出卖人向其交付的标的物: (一)标的物严重不符合约定; (二)未按照约定交付标的物,经承租人或者出租人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交付。 承租人拒绝受领标的物的,应当及时通知出租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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