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未婚收养孩子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没有孩子。这里提到的没有孩子,包括未婚人士没有孩子,已婚人士没有孩子,因为缺乏生育能力,不可能有孩子。孩子的概念不仅包括婚生子女,还包括非婚生子女和养育子女; 2、有能力抚养和教育被收养人。在衡量是否有能力抚养和教育被收养人时,不仅要考虑收养人的经济负担能力,还要考虑在思想道德和健康方面是否有能力抚养和教育; 3、未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收养子女的疾病。这不仅是为了保证养育子女的健康,也是收养人抚养子女的前提。如果养父母患有传染病,不仅很容易将疾病传染给养育子女,而且不能照顾自己,更不用说履行抚养子女的义务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一十一条 自收养关系成立之日起,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养子女与养父母的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本法关于子女与父母的近亲属关系的规定。 养子女与生父母以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因收养关系的成立而消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