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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劳动法第37条的具体内容是什么?
释义
    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权利是为保护劳动者权益而设立的,劳动者可以在一定条件下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这些条件包括:用人单位未提供劳动保护或条件、未支付劳动报酬、未缴纳社会保险费、违反法律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等。此外,如果用人单位采取暴力、威胁或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等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或者违章指令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无需事先通知用人单位。
    法律分析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是:劳动者提前通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在劳动关系中,劳动者相对于用人单位而言始终处于弱势地位,从保护劳动者权益出发,法律赋予了劳动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权利。
    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如下:
    1、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2、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3、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4、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拓展延伸
    劳动法第37条的适用范围和具体规定是什么?
    劳动法第37条规定了劳动者在特定情况下享有的特殊权益。该条款适用于劳动者因工作需要参加培训、学习或进行技能提升的情况。根据该条款,雇主应当为劳动者提供必要的培训条件和设施,并支付相应的培训费用。劳动者参加培训期间,享有与正常工作时间相同的工资待遇,不得降低其工资。此外,若培训期间发生意外事故导致劳动者受伤或死亡,雇主应承担相应的责任和赔偿。劳动法第37条的规定旨在保护劳动者的权益,促进其职业发展和技能提升。
    结语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赋予了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权利,以保护其权益。劳动者可以在特定情况下行使这一权利,如未提供劳动保护、未支付劳动报酬、未缴纳社会保险费等。此外,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或采取强迫劳动等不当行为,劳动者也有权立即解除劳动合同。劳动法第37条的规定旨在确保劳动者享有公平和安全的工作环境,促进其职业发展和技能提升。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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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30 13:58: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