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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中国人民银行性质和职能的变化
释义
    1、两次重大变化 (1)1984年1月1日,中国人民银行专门行使中央银行职能,承担着制定和执行货币政策、提供金融服务以及监管银行业、证券业、保险业的职责,标志着在金融业的发展上我国放弃了计划经济条件下以社会簿记功能为特征的集货币发行与信贷发放为一体的大一统银行 1、两次重大变化 (1)1984年1月1日,专门行使中央职能,承担着制定和执行货币政策、提供服务以及监管银行业、证券业、保险业的职责,标志着在金融业的发展上我国放弃了计划经济条件下以社会簿记功能为特征的集货币发行与信贷发放为一体的大一统银行体制,实行了与商品经济发展相适应的中央银行体制。1995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颁布实施,以法律的形式明确了中国人民银行的性质和地位。 (2)1992年12月,国务院证券委员会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成立,与中国人民银行共同管理证券业。1997年11月,原来由中国人民银行监管的证券经营机构划归中国证监会统一监管。1998年11月,中国保险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成立,负责监管全国商业保险市场。2003年4月,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成立,统一监管银行、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信托投资公司等金融机构。人民银行不再履行上述金融监管职责后,其主要职能转变为制定和执行货币政策,不断完善有关金融机构的运行规则,更好地发挥作为中央银行在宏观经济调控和防范与化解系统性金融风险中的作用。2003年12月27日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通过了《中国人民银行法》和《商业银行法》的修改决定,通过了《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从法律上分清中国人民银行和银监会的职责。 中央银行由于垄断了现钞发行权而具备了维护金融稳定的能力和实施金融监管的便利。金融监管是一种行政权力,它也可以相对独立地存在,因而各国根据其历史、文化、政治经济和金融的不同情况有着各不相同的监管模式。二十多年的改革开放、世界经济一体化和金融全球化趋势的发展使中国的经济金融逐渐融入全球经济金融之中,中国货币政策的独立性受到了严峻挑战。全球金融创新的发展和金融综合经营趋势的发展以及电子技术带来的金融业务在时间、空间上发生的巨大变化使金融监管的专业水准要求越来越高。为了适应变化着的形势,中国人民银行在不断地完善和强化制定和实施货币政策职能,国家在不断地调整金融监管的体制。 2、职能的变化 中国人民银行原来的职责主要有制定和执行货币政策、实施金融监管和提供金融服务三个方面。这次修改后将中国人民银行的职责调整为制定和执行货币政策、维护金融稳定和提供金融服务三个方面。从这里可以看出,央行的职能变化主要在于原来的 实施金融监管 变成了 维护金融稳定 。 其实,把金融监管划出由专门的机构实施,既意味着国家对监管工作的强化,也意味着央行将进一步强化其货币政策方面的职能。 (共计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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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5 14:17: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