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法定监护人的顺序与范围有哪些 |
释义 | 未成年人的法定监护人的范围和顺序是:父母、祖父母和外祖父母、兄姐。无民事行为能力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的监护人范围和顺序是:配偶、父母和子女。 一、监护人如何确定 监护人的确定如下: 一、确定未成年人的监护人,监护顺序有: (一)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是父母; (二)未成年人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以下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弟姐妹;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组织,必须经未成年人居住地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二、确定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的监护人,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一)配偶; (二)父母、子女; (三)其他近亲属; (四)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必须经被监护人住所地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二、监护人最多可以有几个 法律没有限制孩子监护人的人数。但有顺序限制。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姐等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由配偶、父母、子女等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三、孩子的法定监护人是否必须是父母 未成年人的父母是未成年人的监护人。父母对子女享有亲权,是当然的第一顺位监护人。 当未成年人的父母死亡或没有监护能力时,依次由祖父母和外祖父母、兄姐、关系密切的亲属或朋友、父母单位和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委会或村委会、民政部门担任监护人。如果被监护人是成年精神病人,其法定监护人的范围和顺序是:配偶、父母、成年子女、其他近亲属、关系密切的亲属或朋友、精神病人所在单位或住所地的居委会、村委会、民政部门。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二十七条 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 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一)祖父母、外祖父母; (二)兄、姐; (三)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第二十八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一)配偶; (二)父母、子女; (三)其他近亲属; (四)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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