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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物业服务不到位可以不交物业费吗
释义
    法律分析:在物业服务不到位的情况下,是不可以拒交物业费的。当遇到物业公司提供的物业服务不到位等问题时,可以选择合理的维权方式,比如可以向小区内的业主委员会报告,通过协商沟通进行解决。当物业管理公司提供的物业服务出现了严重的问题时,业主委员会可以依据法律通过正当的程序解散原物业管理公司,重新聘用新的物业公司。
    法律依据:《物业管理条例》第七条中明确规定:按时交纳物业服务费用是业主的一项基本义务。只有出现以下情形,业主才可以不交或少交物业服务费用:
    1、物业管理企业在物业管理服务合同约定之外,自行提供服务,未经业主委员会或业主认可的,业主或使用人可以不支付费用;
    2、实行政府指导价的物业服务收费项目,业主对超过指导从的部分可以拒交;
    3、物业管理企业不发行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的义务,业主可以不交或少交相应的物业服务费用;
    4、物业管理企业擅自提高物业服务收费标准,对擅自提高的部分业主可以不交纳;
    5、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先服务后收费的,在物业管理企业未提出相应服务的情况下,业主可以不交纳相应的服务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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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24 11:40: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