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拒交物业费属于什么行为 |
释义 | 拒交物业费属于:具体如下: 出现以下几种情况,业主可拒交物业费: 1、物业公司提供的服务质量达不到合同约定的标准; 2、物业公司擅自扩大收费范围、提高收费标准、重复收费的; 3、物业公司不经业主许可自行增加的收费项目。如果物业公司提供的服务达不到合同约定的标准,说明服务质量不到位。出现服务质量与收费价格不符的问题,业主可以通过业主委员会直接与物业公司交涉,甚至可以根据合同的约定改聘其他物业公司来管理小区。 4、对于不交物业费的业主,由业主委员会督促缴纳。在合理期限内仍然拖欠物业服务费,物业公司可以起诉该业主。 5、公共设施维修养护、公共卫生方面存在瑕疵。 6、建筑质量存在问题,物业公司未尽维修义务。如房屋漏水,经向物业公司报修后未能解决。 7、行使管理责任不到位。如未及时有效制止违章搭建、拆除承重墙等违法行为。 8、未能履行安全保障义务。如财物被偷,车辆被盗、被划;在小区内受到第三人侵犯等。 9、物业公司未公布账目,侵害业主知情权。 10、物业公司人员滥用职权。如非法闯入业主住宅,违法对业主实施停电、停水、停气等行为。 11、物业公司超越其职权,如擅自利用小区公共场地、设施牟取不当利益等。 综上所述,法律没有规定不交物业费违法,可能构成合同违约,收取滞纳金。物业可能会向法院起诉,要求给予费用。 按照约定交纳物业管理费是业主应承担的一项基本的合同义务,没有足够的抗辩理由而不交物业费是一种违约行为。 【法律依据】: 《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第一款 业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 第六十四条 违反物业服务合同约定,业主逾期不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业主委员会应当督促其限期交纳;逾期仍不交纳的,物业服务企业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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