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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有限公司股份的转让需要注意哪些问题
释义
    1、有限公司股权转让需要注意公司章程对于股权转让是否有规定,没有的话应当按照法定的程序进行。向外转让股权,应当经过其他股东半数以上的同意。并且应当变更登记。2、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有限责任公司年检需要注意哪些问题
    年检的对象和范围:领取营业执照的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及其分支机构、来华从事经营活动的外国(地区)企业,以及其他经营单位。当年设立登记的企业,自下一年起参加年检。年检的时限《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51号)于2006年1月1日起施行。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规定,公司年度检验的时间为每年3月1日至6月30日。为便于工作衔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决定,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对非公司企业进行年度检验的时间也相应由每年的1月1日至4月30日调整为3月1日至6月30日。企业年检程序:(一)企业提交年检材料;(二)企业登记机关受理审查企业年检材料;(三)企业缴纳年检费;(四)企业登记机关在营业执照副本上加盖年检戳记,并发还营业执照副本。企业申报年检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年检报告书;(二)企业指定的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的证明;(三)营业执照副本;(四)经营范围中有属于企业登记前置行政许可经营项目的,加盖企业印章的相关许可证件、批准文件的复印件;(五)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企业法人应当提交年度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公司还应当提交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企业有非法人分支机构的,还应当提交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已进入清算的企业只提交第一款所列材料。企业非法人分支机构、其他经营单位申报年检除提交年检报告书外,非法人分支机构还应当提交隶属企业上一年度已年检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其他经营单位还应当提交隶属机构的主体资格证明复印件。企业年检报告书包括下列内容:(一)登记事项情况;(二)备案事项情况;(三)对外投资情况;(四)设立、撤销分支机构情况;(五)经营情况。企业非法人分支机构、其他经营单位年检报告书只包括前款第(一)项的内容。
    有限公司股份转让需要什么条件
    有限公司股份转让前需要具备以下条件:1、公司应当依法成立。2、出让人依法取得股东资格。3、取得股份程序合法。4、与其他股东转让的,协商一致;5、转让给股东以外的人的,需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并经过半数股东同意;6、其他股东30日内未答复的,视为同意。风险提示: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及其变动情况,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
    有限公司的股份转让流程有哪些
    有限责任公司股份转让流程具体如下:1、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超过半数表决通过后,股权方可转让。股东会讨论股权转让时,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当按照同等条件购买该股权,不同意转让又不同意购买,视为同意转让;股东之间相互转让股权时,不需要经过股东会表决同意,只需要股东之间协商并通知公司及其他股东即可。2、转让双方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协议中应对转让股权的数额、价格、程序、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作出具体规定。3、收回原股东的出资证明书,发给新股东出资证明书,对公司股东名册进行变更登记,注销原股东名册,将新股东的姓名或名称、住所地段受让的出资的金额记载于股东名册,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4、将新修改的公司章程、股东及其出资变更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进行工商变更登记。
    有限公司股份转让条件有哪些
    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转让的条件:1、公司应当依法成立。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必须经过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注册,颁发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公司才依法取得法人资格。公司是股东的家园,股东股权依赖于公司而存在。没有公司,无从谈起股权,更无从谈起股权转让。因此,如果公司没有登记注册,未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出资者就不具有股东资格,当然也不具备股权转让的法定条件:由此可见,只有依法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才具备法定股权转让的条件。2、出让人依法取得股东资格。公司股东基于社员资格而享有的股权,包括各种具有财产性质的请求权和共同管理公司的权利。作为股东必须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才能获得股东资格。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注册登记公司时,出资人或发起人填写的《开业登记申请表》和《公司变更登记申请表》中,都有股东的登记和变更登记记载。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应当置备股东名册。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股份有限公司应当将发起人记载于公司的股东名册。出资证明和股东名册是公司对出资人或发起人认定为公司股东的法律凭证。如果没有获得出资证明书或者没有记载于股东名册,则很难认定为该公司的股东。没有股东资格,也就尤从淡起股权转让。3、取得股权程序合法。出让人取得股权的程序应当合法,对可能因为违反法定程序而取得的股权负责比如出让人是通过欺诈、胁迫等非法手段取得的或者取得股权时侵犯了他人的优先权。上述情形均可能导致股权取得无效股权取得无效的情况下,转让股权就会出现障碍。
    有限公司转让股权需要注意什么
    转让股权要注意:1、转让的程序是否符合法律规定;2、转让人是否是股权的合法所有人;3、受让人能否支付股权的价款;4、转让人和受让人是否是具有相应民事行为能力的主体:5、清晰股权架构。风险提示:一、形式不规范1、未订立书面股权转让协议。交易双方达成股权转让合意是股权转让法律关系成立的基础:2、股权转让协议签署瑕疵。多起案件反映,股权转让协议因一方或双方未签字而被认定未成立:3、就同一股权转让签订数份内容相异的协议:二、内容不规范1、股权转让协议约定不明:2、混淆转让主体,将标的公司列为股权转让方:三、转让方出资瑕疵1、无权要求转让股东补足出资:2、出资瑕疵原则上不能作为减少支付股权转让款的正当理由:3、自力救济可能构成违约。四、股东优先购买权方面的风险1、未履行书面通知义务:2、书面通知义务标准分歧:3、其他股东收到通知后,对股权转让行为提出正当异议且在处理过程中的,股东优先购买权仍然存在。五、隐名持股方面的风险1、隐名股东直接以自己名义转让股权:2、名义股东转让代持股权:3、以股权转让形式实现隐名持股:4、以股权代持方式担保股权转让实现。六、审批与限制方面的风险1、标的企业性质与股权转让:2、特定经营范围与股权转让。
    
     该内容由 陆洋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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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3 16:54: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