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订立工程承包合同的形式有三种: 1、总价固定合同,适用于工期不长,工程施工内容明确的项目; 2、单价合同,以估计的工程量为依据,项目结束后,按实际量结算; 3、成本补偿合同,业主在支付工程实际成本后,再按实现约定的方式支付给承包商管理费用及利润。 【法律依据】 《建筑法》第二十六条 承包建筑工程的单位应当持有依法取得的资质证书,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内承揽工程。 禁止建筑施工企业超越本企业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或者以任何形式用其他建筑施工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禁止建筑施工企业以任何形式允许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使用本企业的资质证书、营业执照,以本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