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劳动者拒绝签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可以在一个月内解除劳动关系,无需支付经济补偿。对于想留下这些员工的企业,可要求员工签订劳动合同或《不愿意签订劳动合同的声明书》,并在公告中证明企业已通知员工签订合同。如员工仍不愿签订声明书,企业应立即解除劳动关系以避免风险。 法律分析 对于劳动者拒绝签订劳动合同这一情况,《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规定,“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经用人单位书面通知后,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无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但是应当依法向劳动者支付其实际工作时间的劳动报酬。”也就是说,如果劳动者拒绝签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可以在一个月内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 若用人单位想留下这些员工时,该怎么处理员工不签合同这个问题呢 1、对于新入职的员工,在入职当天立即签订劳动合同才可上班,不签订劳动合同的人员当即不予录用。 2、对于已签订劳动合同的员工制定劳动合同签收名册,让员工签名签收。 3、对于一些员工可能出于某种原因不愿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但企业又比较需求此类员工的。 可按以下处理: (1)尽量说明签订劳动合同是对其本人有保障,及可以缩短劳动合同的期限,令其先签订合同,再尽快招聘替代的人员; (2)如员工一定不肯签订劳动合同,那用人企业就必须要求员工签订《不愿意签订劳动合同的声明书》,并证明不签劳动合同是员工自己的意愿,同时放弃双倍工资的赔款及签订无固定劳动合同的权利,并承担因此造成的法律责任; (3)在企业公布栏,发布公告书证明企业已通知了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但是劳动者个人要求不签订劳动合同的公告; (4)同时要求工会出具相关的证明书证明劳动者个人要求不签订劳动合同。 4、对于连《不签订劳动合同的声明书》都不愿意签的员工,企业必须立即与其解除劳动关系,以免对企业造成不必要的劳动用工风险。 结语 根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规定,若劳动者拒绝签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可以在一个月内解除劳动关系。对于想留下这些员工的企业,可以采取以下措施:一是新入职员工必须立即签订劳动合同才可上班;二是已签订合同的员工要制定签收名册,确保合同得到签收;三是对于不愿签订合同的员工,尽量说明签订合同的好处,如若仍不肯签订,要求其签署声明书,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四是对于坚决不愿签署声明书的员工,及时解除劳动关系,以避免劳动用工风险。这些措施将有助于企业合法合规运营。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三章劳动合同的履行和变更第三十五条【劳动合同的变更】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二章劳动合同的订立第十条【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三章劳动合同的履行和变更第三十三条【用人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等的变更】用人单位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资人等事项,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