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中级人民法院审理的第一审民事案件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民事案件有重大的涉外案件,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案件,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 中级法院是什么级别单位 中级法院和高级法院的区别如下: 一、级别不同。 (一)中级人民法院,是人民法院体系的一个层级,其上级单位是高级人民法院,布局在省、自治区内的地区和自治州,设区的市以及直辖市内的人民法院。 (二)高级人民法院设于省、自治区、直辖市,是省一级的最高审判机关,其上级为最高人民法院,对省级人民代表大会和省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二、受案范围不同。 中级法院负责本市内重大影响的一审案件和下属基层法院上诉的二审案件。高级法院负责全省重大影响的一审案件和下属市中院上诉的二审案件。 以上就是对中级人民法院审理的第一审民事案件有什么问题的解答,希望对您有帮助。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十七条 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民事案件,但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十八条 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民事案件: (一)重大涉外案件; (二)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案件; (三)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
该内容由 袁立军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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