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夫妻分居导致离婚需要提供什么证据分居 |
释义 | 需要下列证据: 一、一方在外居住的房屋租赁合同; 二、双方签订的夫妻分居书面协议,如果是口头协议,必须对方承认; 三、一方向另一方发出的书面分居文书; 四、双方来往的书信、电子邮件等能证明双方感情不和分居的事实。 一、要如何证明已经分居 证明夫妻分居两年需要提供的证据有: 1、一方在外居住的房屋租赁合同。 2、双方签订的书面分居合同,必须要书面的,口头协议必须对方承认。 3、一方向另一方发出的书面分居文书,最好是用快件性质邮寄,在备注栏里注明“分居”而且保留邮寄凭证,从邮寄之日起到提起离婚期间属于夫妻的分居时间。 4、双方往来的书信、电子邮件等,能证明双方感情不和分居事实的。 5、人证如果能够证明双方感情不和分居事实的,比如双方都认识的朋友或亲戚。不过因为证人往往和为其作证的一方有利害关系及分居是夫妻的“私事”,所以单独的证人证言很难被法院采信,要辅佐以其他的证据。 二、两地分居的概念 两地分居是指夫妻双方分开居住在两地。能证明夫妻分居的常见证据:一方在外居住的房屋租赁合同;双方签订的夫妻分居书面协议,一定是要书面的,口头协议必须对方承认;双方来往的书信、电子邮件等能证明双方感情不和分居的事实;人证也可以,比如双方都认识的朋友或者亲戚。 三、如何证明分居一年 收集证明夫妻分居的证据:1、双方签订的夫妻分居书面协议,一定是要书面的,口头协议必须对方承认;2、一方向另一方发出的书面分居文书,最好是用邮政快递方式邮件,在快件的备注栏注明“分居”,并且保留邮寄凭证,从邮寄之日起到提起离婚期间属于夫妻分居期间;3、双方往来的书信、电子邮件等能证明双方感情不和分居的事实;4、一方在外居住的租房合同、水电费、物业费单据;5、在外居住证、暂住证;6、人证也可以,比如双方都认识的朋友、亲戚或者邻居,但是单独的证人语言难为法院采信,要辅佐以其他的证据。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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