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试用期口头承诺的薪资待遇有效吗 |
释义 | 双方口头约定试用期工资,在一方不承认亦无其他证据可证明的情况下,视为双方劳动关系中不存在试用期,口头约定的试用期工资无效。 一、试用期工资低于最低工资标准怎么办 试用期工资低于最低工资标准可要求用人单位予以补足。如果用人单位拒不补足,可向劳动保障部门投诉或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员工一旦遇到试用期工资低于最低工资标准时,要保留好劳动合同等有关证据。如果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来证明事实上的劳动关系,劳动者需尽量保存在用人单位所留下的一切有文字记录的材料以作举证证明。 二、试用期七天没有工资 这是不合法的,使用期是用工者对劳动者的一个考察期间,如果试用期通过则会转变为正式的劳动关系,但是试用期间双方仍具有有暂时的实际劳动关系,任然需要支付工资。如果用工者不支付试用期工资则劳动者可以保存相关证据申请劳动仲裁。 三、签订合同时,口头协议有效吗 口头形式是合同的形式之一,一般认为是具有法律效力的。虽然当事人双方的口头约定具有法律效力的,但是如果其中一方对该口头约定予以否认并不履行相应的义务,那么就需要另一方提供证据来证明该口头约定的存在,否则空口无凭,很难让法律对此约定予以认定。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十九条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第二十条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第二十一条在试用期中,除劳动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说明理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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