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婚后用彩礼钱购买的房产,然而贷款一直由男方负责偿还。离婚后,财产该如何分配呢? |
释义 | 彩礼一般应均分,离婚时也会均分彩礼和购房款。婚前购房时,如果房款已全额付清,则该房产属于个人婚前财产;如果婚后全款或首付款及贷款支付,则该房产为夫妻共同财产;如果房款通过贷款支付,但只有一方的名字,则领证后还贷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彩礼如无特殊约定即为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应均分。在离婚时,一般会均分彩礼和购房款。婚前购房时,处理如下:1、在结婚登记前签订了购房合同且房款已全额付清,则该房产属于个人婚前财产,离婚时不能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2、在结婚登记前仅签订了合同,婚后全款或首付款及办理贷款支付,则该房产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可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3、在结婚登记前支付了房款首付,余下的房款通过贷款支付,房产权证上只有一方的名字,则该房产为个人婚前财产,但领证后还贷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可以要求进行财产分割。《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该内容由 付跃翔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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