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医保转移接续什么意思 |
释义 | 简单来说就是跨地区就业、户籍或者常住地变更,在转入地按规定参加基本医保后,可以把原来工作、居住地区的个人医保信息记录传递到新的居住或工作地区;职工医保的个人账户资金可以从原地区转移到新的地区。这样就能保证参保人员的医疗保险权益完整、连续。 一是职工医保制度内转移接续。也就是说,职工医保参保人员跨统筹地区就业,转出地已中止参保,在转入地按规定参加职工医保的,应申请转移接续。 二是居民医保制度内转移接续。也就是说,居民医保参保人员因户籍或常住地变动跨统筹地区流动,原则上当年度在转入地不再办理转移接续手续,参保人员按转入地规定参加下一年度居民医保后的,可申请转移接续。 三是职工医保和居民医保跨制度转移接续。有两种情况:职工医保参保人员跨统筹地区流动,转出地已中止参保,在转入地按规定参加居民医保的,可申请转移接续。居民医保参保人员跨统筹地区流动,转出地已中止参保,在转入地按规定参加职工医保的,可申请转移接续。 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是指参保人在跨地区流动就业时把原就业地的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年限及个人账户转到新就业地,以便在两地的医疗保险年限能够累计计算。如若转移的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年限满足连续参保年限的接续,则该参保人两地医疗保险缴费年限可合并连续计算。医疗保险关系转移的内容包含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年限的清单及个人账户的余额。 个人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基本医疗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 法律依据 《社会保险法全文》第三十二条:个人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基本医疗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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