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后户口不改能复婚吗 |
释义 | 离婚后户口本不变更是不可以的。在办理离婚后,户口本应当做相应对的变更。如果户口簿上的婚姻状况与当事人声明不一致的,登记机关会要求当事人提供能够证明其声明真实性的材料。无法提供的,当事人应当先到有关部门更正户口本记载的信息。 一、结婚可以用户口本复印件吗 结婚不可以用户口本复印件。因为办理结婚登记的材料是,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办理结婚证时,原则上必须携带双方户口本的原件。若无法出具居民户口簿的,可凭公安部门或有关户籍管理机构出具的加盖印章的户籍证明办理婚姻登记;属于集体户口的,可凭集体户口簿内本人的户口卡片或加盖单位印章的记载其户籍情况的户口簿复印件办理婚姻登记。未办理落户手续的,可凭公安部门或有关户籍管理机构出具的证明材料办理婚姻登记。 二、办理户口本是已婚,未婚人有什么影响? 结婚后户口本上未婚对本人没有影响,根据民政部关于贯彻执行《婚姻登记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的有关规定:当事人声明的婚姻状况与户口簿婚姻状况内容不一致的,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婚姻状况的审查主要依据其本人书面声明。结婚后女方要变更户口到男方的,你们要组成一个家庭了,可以通过派出所迁户,到时自然你就是已婚了。当然了,也可以不迁,户口本上那就一直未婚下去了。 三、结婚所需材料有哪些 结婚所需材料有:1、户口簿。2、身份证。3、无配偶证明。4、无血亲关系证明。根据《婚姻登记工作规范》第二十九条第一、二、三款规定,内地居民办理结婚登记应当提交本人有效的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因故不能提交身份证的可以出具有效的临时身份证。居民身份证与户口簿上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公民身份号码应当一致;不一致的,当事人应当先到有关部门更正。户口簿上的婚姻状况应当与当事人声明一致。不一致的,当事人应当向登记机关提供能够证明其声明真实性的法院生效司法文书、配偶居民死亡医学证明(推断)书等材料;不一致且无法提供相关材料的,当事人应当先到有关部门更正。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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