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宁波偿还房屋贷款提取公积金材料 法律问题
释义
    法律分析:
    1.《宁波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2.个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3.个人住房公积金借款合同原件(首次还贷提取时提供)。取得本市分中心发放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共同还款人在本管理中心缴交 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提取住房公积金时需提供以下资料:1.《宁波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2.个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3.个人住房公积金借款合同原件及复印件;4.银行还贷情况证明书。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十三条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在受委托银行设立住房公积金专户。单位应当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经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后,到受委托银行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帐户设立手续。每个职工只能有一个住房公积金帐户。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建立职工住房公积金明细帐,记载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等情况。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4/12/24 13:22: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