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哪些情形下婚姻无效呢 |
释义 |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的。重婚,是指有配偶者再行结婚的行为。具有两种形式: (1)法律上的重婚,即前一婚姻未解除,又与他人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构成的重婚。 (2)事实上的重婚:即前一婚姻未解除,又与他人以夫妻名义(或关系)共同生活,虽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事实上已构成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我国现行法律关于亲属关系远近的区分采用传统的世代计算法,即以已身为一代,从已身往上数,父母为二代,祖父母、外祖父母为三代。 (三)未到法定婚龄的。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但是在少数民族是有例外情况的。 一、中国允许同性恋领证吗 我国法律是不支持同性恋去领证的,根据我国《民法典》规定,结婚必须是一男一女,且达适婚年龄。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二、民法典规定一方有精神分裂症是否为无效婚姻 精神分裂症不是无效婚姻。法律上规定的无效婚姻主要是以下几种:(一)重婚重婚是指有配偶者与第三者建立夫妻关系的违法行为。(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禁止结婚血亲有两类:1、直系血亲,包括父母子女间,祖父母、外祖父母与孙子女、外孙子女间。2、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包括:(1)同源于父母的兄弟姊妹(含同父异母、同母异父的兄弟姊妹),即同一父母的子女之间不能结婚。(2)不同辈的叔、伯、姑、舅、姨与侄(女)、甥(女),即叔叔(伯伯)不能和兄(弟)的女儿结婚;姑姑不能和兄弟的儿子结婚;舅舅不能和姊妹的女儿结婚;姨妈不能和姊妹的儿子结婚。(三)未到法定婚龄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一)重婚;(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三)未到法定婚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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