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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哪些情形下的婚姻无效
释义
    一、哪些情形下的婚姻无效
    1、如下情形下的婚姻无效:重婚、双方为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未达法定结婚年龄等。且被法院认定无效的婚姻,自无效的决定送达当事人之时起,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五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第一千零五十四条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对重婚导致的无效婚姻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的规定。
    婚姻无效或者被撤销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二、无效婚姻产生的原因
    1、重婚的;
    2、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
    3、婚前患有医学上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
    4、未到法定婚龄的。
    未根据《婚姻法》到有关部门登记办理手续的也视为无效婚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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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31 0:36: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