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人身伤害鉴定的时间是多长 |
释义 | 1、一般是30个工作日。通常,鉴定机构会在与委托人签订司法鉴定协议书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完成委托事项的鉴定。但是,在实际的鉴定实践中,往往比这个规定的时间要长,有的到45天,或者漫长点的2个月都有可能。因此,要是做鉴定完成后,当事人也不必太过着急,还是以实际通知的时间为准。 2、特殊情形会延长30个工作日。如果委托鉴定的内容,涉及复杂、疑难、特殊的技术问题或者检验过程需要较长时间的,经鉴定机构负责人批准,完成鉴定的时间可以延长,延长时间一般不得超过三十个工作日。 这个就是说两个月应当是已经被延长过的鉴定期限了,如果鉴定机构还要把时间后拖的,如果没有其他特殊情况,应当属于超时鉴定的违规行为。因此,患者及其家属应当积极督促鉴定机构出具鉴定结论,千万不要忘了时限。 3、有约定按约定。如果司法鉴定机构与委托人,对完成鉴定的时间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的时间,出具鉴定报告。 4、正当理由耽误不计入时限。要是在鉴定过程中补充或者重新提取鉴定材料所需的时间,是不计入到鉴定时限的。 但如果是由于当事人的原因没有按时、充分的提供鉴定材料的,造成鉴定时间的延误的,应当由延误的一方承担法律责任。 5、另外,还有一种是由鉴定专家的抽取和确定具体时长。 以上就是顶呱呱法律关于人身损害司法鉴定需要多少时间的相关内容,遭受到人身损害后一定要及时进行司法鉴定,确定受伤情况,再进行相关的索赔工作,保障自己的利益。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第二十八条规定,司法鉴定机构应当自司法鉴定委托书生效之日起三十个工作日内完成鉴定。 鉴定事项涉及复杂、疑难、特殊技术问题或者鉴定过程需要较长时间的,经本机构负责人批准,完成鉴定的时限可以延长,延长时限一般不得超过三十个工作日。鉴定时限延长的,应当及时告知委托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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