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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工伤伤残等级鉴定期限是怎么样的?
释义
    1、国家规定的伤残鉴定时限为受理后60天作出伤残结论,特殊情况可延长30天。
    2、工伤保险是国家强制性保险,由单位缴费参加,个人不用交钱的,单位没有参加工伤保险的,所有费用及赔偿内容由单位承担,对你不影响的。
    (1)单位承担治疗费用
    (2)负责工伤人员的工资,治疗期间的工资为本人受伤前的原工资不变,单位按月支付
    (3)住院治疗期间的住院伙食补助按单位出差人员标准的70%支付
    3、伤残鉴定结论得到后,根据伤残等级对应的赔偿标准获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如果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单位还需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工伤再就业补助金,这两金按当地规定的标准支付。
    法律规定: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一、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的时间规定有哪些
    1、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或者停工留薪期满(含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延长期限),工伤职工或者其用人单位应当及时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
    2、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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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4 13:01: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