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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哪些情况下退房才是受法律保护的呢
释义
    1、实测面积与合同约定面积误差绝对值超过3%;
    2、开发商逾期交房达到合同约定的退房日期;
    3、开发商变更规划、设计影响房屋结构型式、户型、空间尺寸、朝向的;
    4、开发商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房屋的;
    5、开发商交付的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影响房屋正常使用的;
    6、购房者贷款申请未批准,合同双方对付款方式不能协商一致的。
    一、商品房退房条件:哪些情况可以无条件退房
    1、若是发现开发商交付的房屋建筑面积或套内建筑面积与商品房买卖合同中约定的面积误差绝对值超过3%,依照法律规定购房人有权解除合同。
    2、若发现开发商交付的房屋发生了规划或设计的变更,例如:房屋结构的变更,房屋用途的变更等,若是开发商没有告知购房人变更,则购房人有权解除合同。
    3、若出卖人交付的房屋有质量问题且影响到购房人正常居住使用的,则购房人有权解除合同。
    4、很多开发商在合同中约定,超过一定期限不交房的,则购房人有权解除合同。
    二、开发商违约购房者能退房?
    开发商违约符合合同约定或法定解除情形的或双方协商一致购房者能退房,可以退房的情形有:逾期交房超过一定期限的;房屋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标准、不能修复或经修复仍不能达到约定质量标准的;由于开发商的过错不能依约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书的;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过3%的;开发商擅自变更规划设计的。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二条出卖人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与买受人订立的商品房预售合同,应当认定无效,但是在起诉前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可以认定有效。
    第十四条由于出卖人的原因,买受人在下列期限届满未能取得不动产权属证书的,除当事人有特殊约定外,出卖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一)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办理不动产登记的期限;(二)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尚未建成房屋的,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三)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已竣工房屋的,自合同订立之日起90日。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或者损失数额难以确定的,可以按照已付购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
    第十五条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或者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的办理不动产登记的期限届满后超过一年,由于出卖人的原因,导致买受人无法办理不动产登记,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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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7 17:16: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