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收养人具备的条件有: 1、无子女; 2、有能力抚养和教育被收养人; 3、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收养子女的疾病; 4、收养人只能收养一个子女; 5、收养人和被收养人必须自愿收养; 6、收养人在被收养人成年前不得解除收养关系,但收养人和被收养人协议解除的除外,养育子女年满十周岁以上的,应当征得本人同意; 7、收养人不履行抚养义务、虐待、遗弃等侵犯未成年子女合法权益的,被收养人有权要求解除养父母与养子女之间的收养关系。被收养人和收养人不能达成解除收养关系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条 无子女的收养人可以收养两名子女;有子女的收养人只能收养一名子女。 收养孤儿、残疾未成年人或者儿童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可以不受前款和本法第一千零九十八条第一项规定的限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