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城乡居民养老待遇标准 |
释义 | 基础养老金:现行标准为290元/月; 1、基础养老金:现行标准为290元/月; 2、个人账户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个人账户储存额/计发系数(60周岁对应的计发系数为139); 3缴费年限养老金:月计发标准根据长缴多得的原则,按缴费年限分段累加计发:缴费年限为15年的,其月缴费年限养老金为30元:缴费年限为16年以上的,其月缴费年限养老金在30元的基础上,从第16年起,缴费年限每增加1年,增发5元。 按照现行各缴费档次缴费满15年测算的待遇如下:(个人账户累计储存额不含利息) 另外,对于65周岁及以上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老年居民予以适当倾斜,增发基础养老金每人每月10元。年满80周岁的高龄老人,在享受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的同时,每月还能享受50元的高龄补贴。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费方式如下: 1、登社保所在地社保局官网进行自助缴费,网络自助缴费完成后,缴费人可以通过官网实时查询缴费情况,如需办理证明,可以打印缴费记录前往当地社保局办理; 2、本人携带社保卡及有效身份证证件原件前往社保局缴费。除这两种方式以外,有些地区也支持银行缴纳社保,具体可以咨询当地社保局。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由以下几部分组成,包括: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缴费年限养老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条 职工应当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养老保险的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第十一条 基本养老保险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 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由用人单位和个人缴费以及政府补贴等组成。 第十二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 职工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人工资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个人账户。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分别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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