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般来说,不经本人同意对其进行拍摄的,是属于侵权的行为,被拍照者可以要求拍摄人删除照片。但还要看拍摄的目的和用途而定,例如遇到明星进行拍摄,没有侵犯他人隐私或者肖像权的,不构成侵权,侵犯隐私或者肖像权等其他权益的,会构成侵权行为。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三十三条 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权利人明确同意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实施下列行为: (一)以电话、短信、即时通讯工具、电子邮件、传单等方式侵扰他人的私人生活安宁; (二)进入、拍摄、窥视他人的住宅、宾馆房间等私密空间; (三)拍摄、窥视、窃听、公开他人的私密活动; (四)拍摄、窥视他人身体的私密部位; (五)处理他人的私密信息; (六)以其他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