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夫妻一方去世,另一方先分一半共同财产,其余作为遗产继承。遗嘱优先,无遗嘱按法定继承。法定顺序: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应由第一顺序继承人开始,无则由第二顺序继承人。夫妻一方死亡时,除非另有约定,共同所有的财产应先分出一半归配偶所有,其余财产作为遗产进行继承。如有遗嘱,应按照遗嘱办理;如无遗嘱,则应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法定继承顺序如下:(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应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若无第一顺序继承人,则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三条 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有约定的外,遗产分割时,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 遗产在家庭共有财产之中的,遗产分割时,应当先分出他人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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