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介绍卖淫量刑 |
释义 | 介绍卖淫量刑: 1、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2、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引诱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卖淫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情节严重: 1、引诱五人以上或者引诱、容留、介绍十人以上卖淫的; 2、引诱三人以上的未成年人、孕妇、智障人员、患有严重性病的人卖淫,或者引诱、容留、介绍五人以上该类人员卖淫的; 3、非法获利人民币五万元以上的; 4、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1、引诱、容留、介绍二人次以上卖淫的; 2、引诱、容留、介绍已满十四周岁未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卖淫的; 3、被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的人患有艾滋病或者患有梅毒、淋病等严重性病。 4、其他引诱、容留、介绍卖淫应予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 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定罪处罚: 1、引诱他人卖淫的; 2、容留、介绍二人以上卖淫的; 3、容留、介绍未成年人、孕妇、智障人员、患有严重性病的人卖淫的; 4、一年内曾因引诱、容留、介绍卖淫行为被行政处罚,又实施容留、介绍卖淫行为的; 5、非法获利人民币一万元以上的。 旅馆业、饮食服务业、文化娱乐业、出租汽车业等单位的人员,利用本单位的条件,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的,依照相关法律规定定罪处罚。 以上所列单位的主要负责人,犯相关罪行的,从重处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五十八条 【组织卖淫罪;强迫卖淫罪;协助组织卖淫罪】组织、强迫他人卖淫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组织、强迫未成年人卖淫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犯前两款罪,并有杀害、伤害、强奸、绑架等犯罪行为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 为组织卖淫的人招募、运送人员或者有其他协助组织他人卖淫行为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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