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集体合同需要审查哪些内容 |
释义 | 集体合同需要审查以下内容: (一)合同主体是否适格; (二)集体协商内容、形式、程序等方面是否违反法律、法规、规章规定; (三)集体合同需要审查的其他内容。 一、合同审查的基本原则? 合同审查的基本原则主要有: 1、公平且平等原则; 2、具体明确原则; 3、合同主体适格原则。即合同双方具有相应的行为能力及权利能力; 4、合同内容及形式合法有效原则。即合同内容及形式应当不违反法规定。 二、企业合同审查及风险防范是怎样 (1)、合同审查方法 1、合同条款的审查。基本的步骤和方法就是合同条款的审查.全面细致地对合同条款逐一审查,这是审查合同的基本方法.但审查应该有重点。有三方面内容必须审查:一看合同的主体,二看合同的标的,三看合同的数量条款。此三者为合同的必备条款.无此三者则合同不能成立.对于特定合同按照特定合同的特点和要求对其必备条款进行审查,查漏补缺。 2、文字审查,合同是文字的游戏,使用规范的语言能够避免误会防止争议的发生。 3、合法性审查.主要审查是否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合同的无效问题。 4、涉他权利审查.合同标的可能涉及他人知识产权或者其他利益,应该进行审查,避免侵权. 5、清洁条款审查.清洁条款的审查很重要.在科技发达的当今社会仿制模仿的技术非常高了,清洁条款对于避免纠纷发生很重要。 (2)、合同审查内容 1、审查合同主体是否合法。 2、审查合同内容是否合法。审查合同内容的合法性时,应当重点审查合同内容是否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的利益;是否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情形;是否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是否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3、审查合同意思表示的真实性。 4、审查合同条款是否完备。 5、审查合同的文字是否规范。审查合同时,应对合同草稿的每一条款、每一个词、每一个字乃至每一个标点符合都仔细推敲、反复斟酌。确定表述准确无误。 三、集体劳动合同生效的程序是什么 1.集体合同生效程序的法律规定 《劳动合同法》第54条第一款规定:集体合同订立后应当报送劳动行政部门;劳动行政部门自收到集体合同文本之日起十五日内未提出异议的,集体合同即行生效。 2.集体合同生效的程序 (1)集体合同订立后应当报送劳动行政部门,由劳动行政部门对其合法性进行审查。集体合同或专项集体合同审查实行属地管辖。集体合同或专项集体合同签订或变更后,应当自双方首席代表签字之日起10日内,由用人单位一方将文本一式三份报送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查。用人单位与本单位职工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异议的事项经集体协商重新签订集体合同或专项集体合同的,用人单位一方也应当将文本报送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查。 (2)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对报送的集体合同或专项集体合同的下列事项进行合法性审查:集体协商双方的主体资格是否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集体协商程序是否违反法律、法规、规章规定;集体合同或专项集体合同内容是否与国家规定相抵触。 (3)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集体合同或专项集体合同有异议的,应当自收到文本之日起15日内将《审查意见书》送达双方协商代表。《审查意见书》应当载明以下内容:集体合同或专项集体合同当事人双方的名称、地址;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收到集体合同或专项集体合同的时间;审查意见;作出审查意见的时间。《审查意见书》应当加盖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印章。 (4)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自收到文本之日起15日内未提出异议的,集体合同或专项集体合同即行生效。生效的集体合同或专项集体合同,应当自其生效之日起由协商代表及时以适当的形式向本方全体人员公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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