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夫妻财产处理原则:1.遵循书面或口头约定,但规避法律的约定无效;2.婚姻存续期间所得财产为共同财产;3.复员、转业费按共同财产分割,医药补助费和生产补助费归个人所有;4.分居两地的财产认定为共同财产,差额部分抵偿;5.未共同生活的礼金、礼物应合理分割,各自购置和使用的财物归各自所有。 法律分析 1、夫妻双方对财产归谁所有以书面形式约定的,或以口头形式约定,双方无争议的,离婚时应按约定处理。但规避法律的约定无效; 2、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时应遵循共同财产的处理原则; 3、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复员、转业军人所得的复员费、转业费,结婚时间10年以上的,应按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复员军人从部队带回的医药补助费和回乡生产补助费,应归本人所有; 4、夫妻分居两地分别管理、使用的婚后所得财产,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在分割财产时,各自分别管理、使用的财产归各自所有。双方所分财产相差悬殊的,差额部分,由多得财产的一方以与差额相当的财产抵偿另一方; 5、已登记结婚,尚未共同生活,一方或双方受赠的礼金、礼物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具体处理时应考虑财产来源、数量等情况合理分割。各自出资购置、各自使用的财物,原则上归各自所有。 拓展延伸 婚姻破裂时的财产分割法律依据 婚姻破裂时的财产分割法律依据是根据婚姻法和相关司法解释进行规定的。根据我国法律,夫妻在婚姻关系破裂时,应当依法进行财产分割。分割原则主要包括公平原则、合理原则和保护弱势方原则。公平原则要求在分割财产时考虑双方的贡献、年龄、健康状况、抚养子女的情况等因素,确保分割结果公平合理。合理原则强调根据财产的性质、来源、增值情况等因素进行合理分割。保护弱势方原则则注重保护无过错方的合法权益,特别是对于婚姻期间未工作或收入较低的一方。根据这些法律依据,法院将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财产分割,以实现公正、合理、保护弱势方的目的。 结语 根据以上法律规定,婚姻破裂时的财产分割应遵循公平、合理和保护弱势方的原则。夫妻双方对财产归属的约定应受法律保护,但规避法律的约定无效。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应按照共同财产的原则进行分割。复员、转业军人所得的费用应按照具体情况进行处理。夫妻分居两地所得财产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各自分别管理、使用的财产归各自所有。已登记结婚但尚未共同生活的礼金、礼物应根据来源和数量合理分割。法院将根据公平、合理和保护弱势方的原则进行财产分割,以实现公正的结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第一千零八十九条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