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该段内容讲述的是仲裁裁决的相关规定。如果对仲裁裁决不满意,可以在收到仲裁裁决书后的十五天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但是,终局裁决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只能由劳动者起诉。其他仲裁裁决期满不起诉的,裁决书发生法律效力。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 法律分析 如果对仲裁裁决不满意,可以在收到仲裁裁决书后的十五天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但终局裁决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只能由劳动者起诉。其他仲裁裁决期满不起诉的,裁决书发生法律效力。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 拓展延伸 仲裁裁决不服可否向法院提起诉讼? 根据我国《仲裁法》第五十八条规定,当事人可以向仲裁裁决作出地的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因此,当事人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来不服仲裁裁决。另外,《仲裁法》第五十九条规定,当事人可以向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若裁决的事项不属于仲裁协议的范围或者仲裁委员会无权仲裁。因此,当事人也可以向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 结语 仲裁裁决具有法律效力,对裁决不服的当事人可以在收到裁决书后的十五天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但一旦裁决为终局裁决,则自作出之日起即发生法律效力,只能由劳动者起诉。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在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十条 【不服仲裁裁决提起诉讼】当事人对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以外的其他劳动争议案件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期满不起诉的,裁决书发生法律效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