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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离婚房屋产权登记在一人名下就归谁吗?
释义
    夫妻感情破裂离婚时,如果有房屋产权的,需要进行分割。并且,进行离婚房产分割时,要先确定房屋产权所有人。而有些夫妻购房时比较随意,谁方便进行产权登记就去办理,结果导致房屋产权登记在一人名下,这可能会影响离婚房产分割。
    实际中,夫妻离婚时会按照产权登记确认房屋权属,但是法院认定时产权登记所有人不一定可以独占房屋。
    事实上,离婚时房屋产权登记在一人名下,确认权属时将按以下处理:
    1、如果房屋是登记方婚前购买的房产,那么会被认定为夫妻个人财产,离婚时不参与分割,将归登记人所有。
    2、如果房屋是登记方婚前受赠所得的房产,那么一般也是被认定为夫妻个人财产,离婚将归产权所有人所有,即产权登记人。
    并且,如果一方赠与房屋是以结婚等为目的,那么双方结婚后该目的达成,受赠人理所当然为产权所有人,并且两人离婚也不受影响。
    当然,如果是基于赠送彩礼缔结婚姻关系确立,那么该房屋为“彩礼”,按规定离婚也为个人财产。
    3、如果房屋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购买,但是房屋产权登记在一人名下的,但是双方没有其他特别约定的,会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处理。
    所以,离婚时该房产要按照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反之,进行房屋产权登记时,双方有其他特殊约定的,比如明确约定双方感情破裂房屋为一方所有,只要是出于双方真实的意思表示,就按照约定处理。
    最后,实践中许多人以为自己出钱买房即为所有人,往往会忽略掉产权登记,特别是在夫妻离婚时,如果被主张是夫妻个人财产,另一方难以证明的,将会遭受相应的损失。因此,如果涉及的房屋价值较高,难以处理的,必要时可以找个专业律师介入。
    一、《民法典》(1月1日起实施)离婚房产如何分割?
    1、房产增值部分,离婚财产如何分割
    确定了夫妻一方婚前或者婚后购买的房屋产生的增值部分,属于一方个人财产。离婚时房屋增值部分不予分割。
    2、婚内房屋赠与,离婚财产如何分割
    针对的是婚前或者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将房产赠与另一方,未过户的,可以撤销赠与行为。也就是说,未过户的赠与属于不产生效力的赠与,说的天花乱坠,把房子给你要和你结婚。没有过户,想什么时候要回去就什么时候要回去了。因此,有人要赠与房产的,先过户。
    3、一方父母出资买房,离婚财产如何分割
    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此时,即使房子是婚后由父母购买的,如果是产权登记在出资方父母子女名下的,离婚时属于一方个人财产,离婚时不予分割。
    4、双方父母出资买房,离婚财产如何分割
    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也就是说父母出资购买的,是父母对子女的赠与,另一方无权进行分割。
    5、婚前一方购买房屋,婚后共同还贷,离婚财产如何分割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1087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此时,对于夫妻一方婚前购买的房屋,即使婚后夫妻共同还贷的,离婚时房屋归属于购买房屋的一方,另一方只能得到一定的补偿。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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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3 4:52: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