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因此,只有借条的情况下,需要找出证据证明已实际提供款项给对方,如银行的转款凭证;如通过现金交付的,请求证人作证,或者微信短信等其他证据予以佐证,人证、书证、视听材料等都能证明实际提供借款。 法律客观: 《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出借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间借贷诉讼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当事人持有的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没有载明债权人,持有债权凭证的当事人提起民间借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被告对原告的债权人资格提出有事实依据的抗辩,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原告不具有债权人资格的,裁定驳回起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