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建议可以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窗口,在按照规定交纳相关税费后,申请代开发票。 目前,建筑业农民工工资发放形式有以下三种: 1、劳务分包,与建筑劳务公司签长期劳务分包合同,取得建筑劳务发票,可税前列支。 2、劳务派遣,与劳务派遣公司签劳务派遣合同,取得人力资源服务发票,可税前列支。 3、直接用工直接制工资表发放。其中,500元以下零星用工支出可直接支付,附上工人姓名身份证联系方式工钱金额即可,这种方式发放金额毕竟有限。另外绝大部分要通过列工资表履行个人所得税后也可以税前扣除,但一旦有工人到劳动部门告状,企业要支付双倍工资等等麻烦问题,这种方式涉及到用工风险、社保风险,所以这种方式不可取。 所以,第三种方式应该是制表发放并且要去税务局代开发票,记得一定要开建筑业其他建筑服务发票(按经营所得税点低),千万不要开劳务报酬发票,那要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的。 【本文所涉及的法律依据】:: 《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 第三十一条 工程建设领域推行分包单位农民工工资委托施工总承包单位代发制度。 分包单位应当按月考核农民工工作量并编制工资支付表,经农民工本人签字确认后,与当月工程进度等情况一并交施工总承包单位。 施工总承包单位根据分包单位编制的工资支付表,通过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直接将工资支付到农民工本人的银行账户,并向分包单位提供代发工资凭证。 用于支付农民工工资的银行账户所绑定的农民工本人社会保障卡或者银行卡,用人单位或者其他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扣押或者变相扣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