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具体需要看单位的性质了。以无犯罪记录证明为例,到底该不该开,又该如何开,公安部给出了框架型意见,按照其官方微博给出的解释,违法犯罪记录是公安机关内部掌握的情况。国家行政、司法机关政审、调查或企事业单位重要岗位人员任用需要调查了解的,应由需要单位派人持有效证件及单位介绍信,申请派出所出具证明,对个人一律不予以出具。言外之意,在确有必要开具的情况下,应由单位出面申请开具,而对于个人则不予开具。 法律依据: 《保安服务管理条例》 第十六条 年满18周岁,身体健康,品行良好,具有初中以上学历的中国公民可以申领保安员证,从事保安服务工作。申请人经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考试、审查合格并留存指纹等人体生物信息的,发给保安员证。 提取、留存保安员指纹等人体生物信息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 第十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保安员: (一)曾被收容教育、强制隔离戒毒、劳动教养或者3次以上行政拘留的; (二)曾因故意犯罪被刑事处罚的; (三)被吊销保安员证未满3年的; (四)曾两次被吊销保安员证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