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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离婚案件中拆迁安置房怎么分割?
释义
    法律分析:
    离婚案件中拆迁安置房的分割标准:
    1、婚前一方的个人财产,婚后拆迁安置新房:房屋未变更登记在夫妻名下,安置新房视为个人财产。用夫妻共同财产补偿房屋差价的比例,视为夫妻共同财产;
    2、婚前财产以一方父母名义,婚后拆迁安置后,安置房以子女名义登记,房屋分割应参照情况进行;
    3、婚前是一方租用的公房,婚后拆迁安置:婚后共同出资取得一定产权的,这部分房屋产权为夫妻共同财产。没有出资,只有房屋拆迁后继承租赁,离婚时双方都有租赁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一千零八十八条 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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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6 10:42: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