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婚前个人房产被拆迁安置新房,认定为个人财产;婚前父母名下房产拆迁登记在子女名下,登记一方则属于个人财产,登记双方则为夫妻共同财产;婚后购买房产拆迁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协商不成由法院判决。 法律分析 1. 如果是婚前一方的个人房产,在婚后被拆迁并安置新房,则应认定新房为个人财产。 2. 如果婚前房产在一方的父母名下,在婚后拆迁并安置后,安置房登记在子女名下,若只登记了一方子女的名字,则属于该方的个人财产;若登记了双方子女的名字,则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由双方自行协商如何分割,协商不成则由法院判决。 3. 如果是婚后购买的房产被拆迁,安置房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由双方自行协商分割,协商不成则由法院判决。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该内容由 杨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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