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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离婚时拆迁安置房可以分割吗
释义
    婚前个人房产被拆迁安置新房,认定为个人财产;婚前父母名下房产拆迁登记在子女名下,登记一方则属于个人财产,登记双方则为夫妻共同财产;婚后购买房产拆迁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协商不成由法院判决。
    法律分析
    1. 如果是婚前一方的个人房产,在婚后被拆迁并安置新房,则应认定新房为个人财产。
    2. 如果婚前房产在一方的父母名下,在婚后拆迁并安置后,安置房登记在子女名下,若只登记了一方子女的名字,则属于该方的个人财产;若登记了双方子女的名字,则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由双方自行协商如何分割,协商不成则由法院判决。
    3. 如果是婚后购买的房产被拆迁,安置房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由双方自行协商分割,协商不成则由法院判决。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该内容由 杨岚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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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6 2:29: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