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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什么是大病医保
释义
    什么是大病医保:
    1、大病医保,是指对大病患者发生的高额医疗费用给予进一步保障的一项新的制度性安排;
    2、其保障对象是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参保人,保障范围则与城乡居民基本医保相衔接。
    报销类别及证明类材料:
    1、转外就医:须转外就医报备手续,如病情紧急,应转外入院7日内补办手续;
    2、异地安置、异地工作:要求异地居住、工作在半年以上,且事前须办理报备手续;
    3、出差、探亲、旅游等短期外出期间的医疗费:①急性病:报销时提供出差证明、探亲证明、外出旅游合同、实名机票车票等;②慢性病的门诊维持治疗:增加提供厦门诊疗的病历,在外期间诊疗措施不能超出在厦原诊疗措施;
    4、异地分娩:住院分娩费用及合理的产前、产后检查费用;
    5、本地及同城化地区社保系统故障不能实时刷卡结算:由医疗机构收费处发票背书证明并盖章;
    6、社会保障卡挂失或损坏、制卡延迟:社保卡管理科发票背面盖章确认;
    7、门诊单月就诊次数超20次:收费票据须是刷卡结算并显示挂号次数,须提供门诊记录;
    8、急性病或抢救未携带社会保障卡:门诊或住院病历应记录详细、明确,足以认定为急性病或抢救;
    9、离休干部目录外药品费用:需提供“离休干部目录外药品审批表”并加盖医院医保管理部门公章;省两费中心托管的离休干部保健对象须提供保健证;
    10、参保身份、变更,更换参保单位,地税数据到账延迟:于地税办理完变更手续并于次月中旬确认到账后可办理报销;
    11、新生儿出生起医疗费用:出生三个月内应及时办理参保并缴费,在缴费到账后方可办理报销。须提供出生证;发生费用时未起名的新生儿,医疗费发票、汇总清单、出院记录等报销凭证上姓名统一采用母亲或父亲姓名后加“之子”或“之女”。
    综上所述,大病保险也就是通常所说的“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是对城乡居民因患大病发生的高额医疗费用给予报销,目的是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使绝大部分人不会再因为疾病陷入经济困境。2012年8月30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卫生部、财政部、人社部、民政部、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等六部委《关于开展社保大病保险工作的指导意见》发布,明确针对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参保人大病负担重的情况,引入市场机制,建立大病保险制度,减轻城乡居民的大病负担,大病医保报销比例不低于50%。
    【法律依据】: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实施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的意见》第三条
    提高大病保险保障水平全面覆盖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的保障对象为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参保人,保障范围与城乡居民基本医保相衔接。参保人患大病发生高额医疗费用,由大病保险对经城乡居民基本医保按规定支付后个人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给予保障。
    高额医疗费用,可以个人年度累计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超过当地统计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城镇居民、农村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作为主要测算依据。根据城乡居民收入变化情况,建立动态调整机制,研究细化大病的科学界定标准,具体由地方政府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合规医疗费用的具体范围由各省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结合实际分别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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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22 3:03: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