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企业扣了我的钱却没帮我交社保我该怎么办 |
释义 | 如果用人单位没有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经济补偿。解除劳动关系后,劳动者可以在两年内向相关机构投诉并要求补缴社保费。时效为两年。用人单位未按法律规定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则劳动者可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支付经济补偿。此外,如果劳动者已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而用人单位仍在营业期内,劳动者可以在两年内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和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投诉,要求该机构责令用人单位按规定补缴社会保险费。时效为用人单位最后一次未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超过两年则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和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不予受理。《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 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该内容由 丁旭涛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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