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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无权处分的买卖合同是否有效?
释义
    无权处分他人财产的买卖合同,是有效的债权合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买卖合同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三条:当事人一方以出卖人在缔约时对标的物没有所有权或者处分权为由主张合同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出卖人因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处分权致使标的物所有权不能转移,买受人要求出卖人承担违约责任或者要求解除合同并主张损害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无权处分买卖合同效力是怎样的
    无权处分买卖合同效力是:所有权人可以收回物权,无权处分人需要对所有权人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其损失;买受人善意购买、支付合理对价并已经办理产权登记手续所有权人主张追回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无处分权人承担。
    无权处分的买卖合同的效力
    无权处分的买卖合同如果符合下列要件的,合同有效:合同主体均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合法;遵守公序良俗等。无权处分行为并不会影响买卖合同的效力,只要合同符合上述生效要件的,合同有效。
    无权处分的买卖合同的效力是什么
    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在权利人追认或者无处分权人取得处分权之前,无权处分他人财产的买卖合同属于效力未定的合同。按照效力未定法律行为的一般理论,权利人拒绝追认或者无处分权人确定无法取得标的物所有权的,该无权处分合同自始无效。《民法典》第五百九十七条 因出卖人未取得处分权致使标的物所有权不能转移的,买受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请求出卖人承担违约责任。法律、行政法规禁止或者限制转让的标的物,依照其规定。
    无权处分合同的效力是怎样的
    无权处分合同的效力有效的,有效的前提是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因出卖人未取得处分权致使标的物所有权不能转移的,买受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请求出卖人承担违约责任。
    民法典关于无权处分合同的效力是怎样的
    民法典关于无权处分合同的效力是:未经追认或取得处分权无效,经追认或取得处分权有效。当事人未对相对人进行催告的,追认权的行使没有期限限制,被代理人应当主动作出是否追认的意思表示。
    
     该内容由 罗小艳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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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3 13:34: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