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我丈夫在安徽江西,离婚后把孩子的户口从丈夫的户口转移到我的户口,需要什么信息,现在还没有离开, |
释义 | 法律分析:应该向公安局申请,写明因离婚需要迁移孩子户口,且需要写明个人信息、原地址与申请迁入地址。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九条 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我丈夫是城市户口,我是农村户口,我丈夫的母亲是农村户口,我可以把户口迁到她母亲的户口吗? 丈夫户口可以迁到妻子户口所在地的。丈夫的户口到妻子的户口簿上的步骤:1、丈夫先去迁入地方(女方户口所在地)的居委会写接收证明;2、再去迁入的镇计生办(女方户口所在地)写证明;3、迁入当地(女方户口所在地)派出所领表填表之后由教导员批字;4、县户政府批字(要写一份入户申请的);5、迁出(丈夫户口所在地)的居委会写迁出证明;6、迁出(丈夫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注销户口;7、回要迁入(女方户口所在地)的地方的派出所入户。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我丈夫是城市户口,我是农村户口,我丈夫的母亲是农村户口,我能把户口迁到她母亲的户籍所在地吗? 法律分析: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才可以。一般存在以下几种情形:一、父母还是居住在农村,任一方为农村户口,子女可以将户口迁回。二、夫妻双方有一方不是城镇户口,户口在村集体所在地者提供相关证照之后,可以申请户口迁回。三、户口已经迁出,但事实上还生活在农村,可以申请将户口迁回。由于全国不同地方有不同的情况,农村户口回迁的规定也会有所不同,具体的政策和相关手续建议多关注当地政府信息发布的平台,或者咨询当地的户籍管理派出所。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三条 户口登记工作,由各级公安机关主管。城市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以公安派出所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和不设公安派出所的镇,以乡、镇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镇人民委员会和公安派出所为户口登记机关。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分散居住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居住在军事机关和军人宿舍的非现役军人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农业、渔业、盐业、林业、牧畜业、手工业等生产合作社的户口,由合作社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合作社以外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 我丈夫已经把我的户口迁到我丈夫家好几年了,然后我母亲的家人又征地了,但是没有我的户口 房产证上没有我名字户口是不可以迁的,如果你是户口投靠,必须有户主同意接收的证明,房产证上的户主没有迁移户口的,当事人不能投靠落户;但是可以先把房产证上的产权人的户口以购房入户的形式迁移到房产处后,当事人再进行直系亲属投靠。如果是夫妻关系,即使房产证上没有你的名字,但你和户主有合法的婚姻关系的话你是可以把户口迁过去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ロ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具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我是一个离婚家庭,我已经成年了,我想把我的户口从原来的地方迁出到现在的户口 离婚后户口迁回的方式:当事人可以到目前户籍所在地户口登记机关开具迁出证明,然后,前往原户籍地申报迁入户口。最后,返回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并前往原户籍地领取户口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第十九条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我丈夫离婚两三年了,他的前妻户口簿还没有搬走,我是他的妻子,能把他的户口簿分开吗? 法律分析:离婚后的夫妻可以分户,即把原来的户口本分成两个离异后的夫妻各自新办一本户口本,或一方迁出另办一本户口本。只要女方持法院的离婚判决书、调解书或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的《离婚证》、《户口本》到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办理分户手续即可。派出所就会为女方办理分户手续,颁发一本新的以女方为户主的《户口本》,原《户口本》如果作废,则同时为男方办理一本新的《户口本》,如果不作废就在原《户口本》上女方一页上加盖“已迁出”字样即可。这是说女方户籍仍在原地也就是老户口本上登记地的情况,如果女方回娘家或去了其他地方,则可到现居住地派出所申请落户,申请落户必须持有离婚证明(法院判决书或调解书,或离婚证)、离婚前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户口迁出证明、本人身份证等,如果符合当地落户条件即可落户,由落户登记的派出所发给《户口本》。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一条 为了维持社会秩序,保护公民的权利和利益,服务于社会主义建设,制定本条例。 该内容由 王国强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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