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次性留工补助是指从失业保险基金列支的,按每名参保缴费职工500元的标准发放的,用以支持企业组织职工以工作代替培训的补助资金。但是,在中高风险疫情地区状况消除后成立的企业、单位,一般不享受一次性留工补助。一次性留工培训补助是对今年受到疫情严重影响企业的支持,是应急帮扶,是解企业燃眉之急的阶段性举措。 免申即享: 单位无需提出电请,经办部门根据政策条件, 分批比对数据,筛选出数据信息完整并符合条件的企业。 按单位2022年4月失业保险参保缴费人员每人500元的标准发放。 一次性留工培训补助范围确定为餐饮等22个困难行业的市区企业,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参照实施。省本级、各市州本级参保单位按照营业执照“住所”所在县(市、区)政策执行。用人单位符合发放补助的参保职工数以当前在岗职工中在本单位累计参保满6个月的人数确定。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可通过大数据比对,按照该企业参加失业保险人数直接发放补助,无需企业提供培训计划、培训合格证书、职工花名册以及生产经营情况证明。上述补助同一企业只能享受一次。符合条件的,还可以享受失业保险稳岗返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四十四条 职工应当参加失业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失业保险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四十五条 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