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司过户以后,债务是这样处理的:1、公司是以合并的方式过户的,债务应当由合并后的公司承担,由合并后的公司偿还其债务;2、公司是以分立的方式过户的,债务应当由分立后的公司承担连带责任,由分立后的公司共同清偿债务,但是公司在分立前与债权人就债务清偿达成的书面协议另有约定的,应当按照其约定处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七十四条 公司合并债权债务的承继公司合并时,合并各方的债权、债务,应当由合并后存续的公司或者新设的公司承继。 第一百七十六条 公司分立前的债务承担公司分立前的债务由分立后的公司承担连带责任。但是,公司在分立前与债权人就债务清偿达成的书面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