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电子营业执照签名如下: 1、首先在白纸上签上自己的名字,用手机拍照传到自己的电脑上,或者扫描件都可以; 2、打开阅读器; 3、点击打开文档,打开自己要添加的图片,图纸,或者文档文件,文件已经变为PDF格式; 4、点工具栏上方的PDF签名,如果没有,点创建签名,开始创建自己的电子签名。 营业执照是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发给工商企业、个体经营者的准许从事某项生产经营活动的凭证。其格式由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统一规定。其登记事项为:名称、地址、负责人、资金数额、经济成分、经营范围、经营方式、从业人数、经营期限等。营业执照分正本和副本,二者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正本应当置于公司住所或营业场所的醒目位置,营业执照不得伪造、涂改、出租、出借、转让。没有营业执照的工商企业或个体经营者一律不许开业,不得刻制公章、签订合同、注册商标、刊登广告,银行不予开立账户。 一、营业执照办理需要的材料有: 1、申请人签署的个体工商户注册登记申请书; 2、申请人身份证明; 3、经营场所证明; 4、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规定提交的其他文件。 二、营业执照办理具体流程 1、办理“名称预告核准通知书”:携带个人身份证明,到工商大厅办理; 2、提供身份证明、经营场所证明、(必要时提供前置许可证明),填写《个体户开业申请表》,签字,缴费; 3、领取营业执照。 法律依据: 《工商企业登记管理条例》 第二条 下列工业、交通运输业、建筑业、商业、外贸业、饮食业、服务业、旅游业、手工业、修理业的生产、经营单位(以下统称工商企业),都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办理登记: (一)国营工商企业; (二)合作社营和其他集体所有制的工商企业; (三)联营、合营的工商企业; (四)铁道、民航、邮电通信部门及其他公用事业单位所属的工商企业。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认为有必要办理登记的其他工商企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