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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我可以在什么时间开始与保险公司谈判我的赔偿金?
释义
    法律分析: 在意外事故发生后,您应该及时通知保险公司,提供相关证据材料。在通知保险公司后,如果保险公司未能及时与您联系或拖延理赔,您可以发出书面通知要求其立即处理。如果仍然无法得到满意的答复,您可以寻求法律援助或委托律师代理。
    法律依据:
    1.《保险法》第三十三条:保险人应当在接到保险金给付申请后及时处理,自收到与保险事故有关的证明和文件之日起15日内作出核定保险金数额的决定,并通知领取人。
    2.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保险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保险人收到保险金给付申请后,应当在合理期限内进行核定和支付,但需要补充资料的除外。
    3.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条:当事人依法享有起诉权和答辩权,可以委托代理人进行诉讼活动。
    4. 《民政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做好优抚对象人身保险金理赔工作的通知》第二条:优抚对象人身保险金理赔必须要及时、公开、公正,对于申请理赔的优抚对象,要采取积极的态度,尽快进行理赔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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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29 3:34: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