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司财产处置需要股东同意吗? |
释义 | 公司章程规定:公司增资需经三分之二以上股东同意形成有效股东会决议,按实缴出资比例分取红利,股东有权优先按实缴出资比例认缴出资,增资方式包括增加票面价值、增加出资、发行新股或债转股。 法律分析 如公司章程没有特殊约定,应当按照公司法规定:公司增资须经持有公司股权三分之二以上的股东同意,才可以形成有效股东会决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十四条 股东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公司新增资本时,股东有权优先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认缴出资。但是,全体股东约定不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或者不按照出资比例优先认缴出资的除外。 增加资本的方式主要有增加票面价值、增加出资、发行新股或者债转股。 拓展延伸 公司财产处置:股东同意的必要性及法律要求 公司财产处置涉及到公司财产的转让、出售或处置等行为。根据公司法的规定,一般情况下,公司财产处置需要经过股东的同意。股东的同意是确保公司财产处置合法有效的重要环节,能够保护股东的权益,维护公司的利益。根据公司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公司财产处置需要遵循一定的程序和要求,包括股东会议决议的通过、公告通知的发布等。未经股东同意进行财产处置可能导致合同无效、权益受损等法律后果。因此,公司在进行财产处置时,务必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确保股东的同意取得,并按照法定程序进行操作,以免引发纠纷和法律风险。 结语 公司财产处置是一项重要的决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规定,公司财产处置需要经过股东的同意。股东的同意是确保合法有效的关键环节,保护股东权益,维护公司利益。在进行财产处置时,公司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确保股东同意并按照程序操作,以避免法律风险和纠纷的发生。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修正):第三章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转让 第七十三条 依照本法第七十一条、第七十二条转让股权后,公司应当注销原股东的出资证明书,向新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和股东名册中有关股东及其出资额的记载。对公司章程的该项修改不需再由股东会表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修正):第四章 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和组织机构 第一节 设 立 第八十四条 以募集设立方式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认购的股份不得少于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三十五;但是,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修正):第四章 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和组织机构 第一节 设 立 第八十一条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公司名称和住所; (二)公司经营范围; (三)公司设立方式; (四)公司股份总数、每股金额和注册资本; (五)发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认购的股份数、出资方式和出资时间; (六)董事会的组成、职权和议事规则; (七)公司法定代表人; (八)监事会的组成、职权和议事规则; (九)公司利润分配办法; (十)公司的解散事由与清算办法; (十一)公司的通知和公告办法; (十二)股东大会会议认为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