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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南京市户口迁移手续流程
释义
    南京市户口迁移手续流程:
    1、开户籍证明
    由本人或亲属持身份证和户口本到原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户籍证明。有的派出所会要求当事人到村里开迁移证明后才_具户籍证明;
    2、到迁入地派出所申请迁入
    由本人或亲属持身份证和户口本、户籍证明及表明迁入原因的材料(比如房迁的话,需要房产证)到迁入地的派出所户籍室申请迁入;
    3、开具准迁证明
    到迁入地的派出所申请迁入,迁入地派出所审查后,会开具准许迁入证明,即准迁证;
    4、开具迁移证
    持身份证、户口本和准迁证,到原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办理迁移证;
    5、去村委会开具迁移证明
    办理迁移证时,原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可能会要求当事人到村委会开具迁移证明;
    6、办理落户手续
    原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开具迁移证,持迁移证到迁入地派出所办理落户手续即可完成。
    办理户口迁出手续需要的材料:
    1、办理户口迁移证:居民户口迁往市、县外的,凭迁入地县、市级公安机关签发的户口准迁证、居民户口薄到迁出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证;
    2、大中专院校毕业生户口由学校迁往市外的,凭省、市大分办、教育、劳动部门的就业报到证和学校集体户口薄到迁出地派出所办理。学生毕业由家庭户口迁往市外的,凭毕业证、就业报到证和接受单位证明办理户口迁出。
    综上所述,户口迁移一般先在迁入地公安机关办理户口准迁证,凭户口准迁证到迁出地公安机关办理户口迁移证,再凭户口迁移证等手续到迁入地公安机关办理落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三条
    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内,农村在十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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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 14:45:26